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0-0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咨询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705 万股分别质押给国联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 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滨江支行。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33,70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38.66%。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广厦控投持有的上述本公司股份已全部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其中16,000 万股被司法冻结(有关内容 详见2010 年2 月9 日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