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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8-27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0-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 年9 月21 日上午10 时30 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10 年9 月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

    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

    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0 年9 月16 日、17 日

    (上午9:00 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 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邹瑜、包宇芬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

    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

    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