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公告2010-08-27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0-2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 8.3 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次互保
金额限制
●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23 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0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的提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
资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8.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2 月5 日
住所:杭州市湖滨路15 号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
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
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广厦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85.34 亿元,负债总
额128.76 亿元,净资产56.57 亿元。2009 年度净利润4.54 亿元。2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 年;
3、担保金额:8.3 亿元;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的主要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借款
金额
公司子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800
浙江广厦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3,200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
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900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00
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500
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6、主要关联方情况介绍: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 亿元;法人代表:楼明;住所:
杭州市玉古路166 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2009 年末,资产合计441,825 万元,
负债合计254,083 万元,净资产187,742 万元,资产负债率57.51%。2009 年度净
利润10,486 万元。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人代表:楼明;
住所:定海区解放东路33 号,经营范围:石油、煤炭、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
等。2009 年末,资产合计27,910 万元,负债合计25,317 万元,净资产2,593 万
元,资产负债率90.71%。2009 年度净利润-492 万元。该公司所开发的项目正处
于投入开发期。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 亿元,法人代表:来连毛;住
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6 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
装工程承包二级等。2009 年末,资产合计180,155 万元,负债合计124,828 万元,
净资产55,327 万元,资产负债率69.29%。2009 年度净利润4,892 万元。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4 亿元,法人代表:楼正
文;住所:吴宁镇振兴路1 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2009 年末,资产合计275,739 万元,负债合计
162,946 万元,净资产112,793 万元,资产负债率59.10%。2009 年度净利润7,206
万元。3
浙江广厦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 亿元,法人代表:卢淳良;住
所:丽水市丽青路157-1 号,经营范围:水电资源开发,电力生产、机电设备安
装,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等。2009 年末,资产合计25,304 万元,负债合计7,293
万元,净资产18,011 万元,资产负债率28.83%。2009 年度净利润190 万元。
三、本次与广厦控股及其相关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
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广厦控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有
助于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广厦控股及控股子公司已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188,710 万元(其中:广厦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投
资公司担保12 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
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控股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且广厦控股及其子公司已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188,710 万元
的银行借款担保。本次互保仍需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担保,被担保方以其所有资
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担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
施,并在实施后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详细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被担保方进行互保,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
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我们
已提醒公司,减少对外担保总额,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
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
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23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
限公司)担保1.935 亿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