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4-08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1-1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 时在东阳市
蓝天白云会展中心召开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 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0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7、审议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8、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11 年 5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13 日(上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 166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1100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邹瑜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1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审议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公司 2010 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
    5、审议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 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7、审议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赞成( )反对(         )弃权(    )
    8、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
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