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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1-08-30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1-2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4 时

在杭州华侨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7 名(彭涛、杜鹤鸣、金

德钟、朱文革、陈凌、辛金国、孙笑侠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董事 2 名(楼

江跃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彭涛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郑可集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金德钟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彭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互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郑可集、金

德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满足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意公司 2011-

2012 年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之日起一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合计总额为 15.6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保,担保金额为 8.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关于 2011-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进行了分析,认为被担保

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

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提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笑侠                    陈   凌                  辛金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关于 2011-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该互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被担保方进行互保,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

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

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关于 2011-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希望

公司能尽量降低与关联方的互保金额,减少对外担保总额,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

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新《公司法》和《证

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

定发展。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笑侠                    陈   凌                 辛金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