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1-3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厦建设”,持有本公司股份 86,424,4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1%)持有的本 公司 58,5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司法冻结(2011 司冻 082 号),解冻日期 为 2011 年 11 月 1 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