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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的公告2012-07-11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2-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计划担保额度: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 201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142,000 万元,对关联方及其子公
司担保余额 181,631.11 万元,上述担保合计为 323,631.11 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置业”)拟与房地产项目投资基
金合作,融资 1.5 亿元,融资期限为 18 个月。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及本公司为其提供无条
件、不可撤销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通和置业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
       期:2002 年 6 月 13 日;住所:杭州市曙
光路 15 号世贸中心 B 座八楼;法定代表人:王晓鸣;注册资本:3 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
期货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
   2、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名称         201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2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4,776,905.80                         32,081,055.85
   营业成本                         185,990,531.24                           1,042,702.78
   利润总额                         131,220,697.62                         18,318,166.00

    净利润                          102,177,497.23                         15,490,404.90

   项目名称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16,212,212.07                      1,764,813,835.55
    总负债                          768,450,189.41                        906,061,407.99
   3、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                                          担保期限:18 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董事会结合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后,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担
    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其进行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被担保方基本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分析
    研究后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风险可控;且被担保方
    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希
    望公司能严格控制和把握对外担保风险,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23,631.11 万元,其中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14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5%,对关联方
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 181,631.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85%。上述担保无
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