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04-08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3-01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计划担保额度: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 95,0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止 201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132,000 万元,对关联方及其子公
司担保余额 166,012.11 万元,上述担保合计为 298,012.11 万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投资拟向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 95,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5 年(2
年后公司有权选择提前还款),主要用于南京投资项目后续开发。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拟为上述融资提供相应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楼忠
福先生为其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杜鹤鸣、汪涛、成钢、陈凌、辛金国、孙笑侠亲自出
席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
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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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南京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
代
表人:楼江跃,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销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房屋拆迁服务,
实业投资。
2、南京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85,647,323.00 564,514,447.00
营业成本 24,949,069.23 234,376,584.40
利润总额 28,788,775.57 159,978,204.46
净 利 润 16,648,942.89 107,092,675.20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966,105,287.94 971,695,495.75
总 负 债 547,631,560.04 569,870,710.74
净 资 产 418,473,727.90 401,824,785.0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95,000 万元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三期土地和天都实业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5、 抵押物:
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南京投资 土地证号为宁玄国用(2008)第 09694 号、宁玄国用 该 部 分 地 块 系 公 司
三期土地 (2008)第 09693 号、宁玄国用(2006)第 07855 号、宁玄 正常经营使用,产权
国用(2006)第 07854 号,占地面积共计 1.17 万平方米。 清晰,无涉及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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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实业 土地证号为杭余出国用(2001)字第 2-345 号,占地面 诉讼等情况。
在建工程 积共计 48.05 万平方米。
6、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订至相关借款合同到期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结
合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后,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
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其进行上述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正
常有序地进行;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可以有效掌握。南
京投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更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98,012.11 万元,其中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13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31%,对关联方
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 166,012.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07%。上述担保无
逾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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