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22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3-01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同意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 时;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否
2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否
3 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否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否
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否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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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提 否
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部分条款 是
的提案》
三、 会议听取事项
独立董事述职。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3 年 5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参会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需持本人
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13 年 5 月 7 日(上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 166 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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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提案》
5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提案》
6 审议《关于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的提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部分
条款的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
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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