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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11-0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3-03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11 月 05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11 月 5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7,872,13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3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4,7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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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鹤鸣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包宇
 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朱妙芳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弃 权    是 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序号                                 比 例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通 过
       《关于拟转让
       陕西广福置业
 1     发展有限公司    447,528,033   99.923%         339,100   0.076%   5,000   0.001%   通过
       90%股权的提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春辉、任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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