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3-11-0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3-03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11 月 05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11 月 5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7,872,13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3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4,7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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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鹤鸣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包宇
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朱妙芳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弃 权 是 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序号 比 例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通 过
《关于拟转让
陕西广福置业
1 发展有限公司 447,528,033 99.923% 339,100 0.076% 5,000 0.001% 通过
90%股权的提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春辉、任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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