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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澄清公告2014-06-21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4-0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 6 月 20 日,有关媒体发表了《浙江广厦贱卖华侨饭店?》一文,针
对该报道提及的部分内容,经核实,我司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1、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饭店”)系我公司控股股东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于 2000 年通过公开市场拍卖取
得,成交金额 2.08 亿元。2001 年,我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持有的建筑施工
类企业与控股股东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置换。根据《资产重组公告》,控
股股东以 13,520 万元作价将华侨饭店 90%的股权置入我司。
    华侨饭店始建于 1959 年,至今已近 50 年历史,整体已较为陈旧,我司对其
进行了多次内部装修,但因整体建筑格局较老,未有实质性改善,因此客房价格
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随着近年来酒店餐饮业整体行业环境欠佳、人工成本的
逐渐上升等原因,华侨饭店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截止 2014 年 5 月 31 日,
账面净资产为 1,494.45 万元。我司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经营效益的
角度考虑,作出拟置入增长潜力较好的影视文化行业,置出亏损低效资产的战略
决策。
    2、关于文中“同时,查阅华侨饭店对外担保抵押的交易额便达 5.1 亿元,
且基本在 2013 年 9 月做的抵押担保,按当时金融机构的操作惯例,意味着相关
金融机构对华侨饭店的评估至少值 10 亿元”的报道,说明如下:
    截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华侨饭店累计为 51,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但上
述借款除华侨饭店抵押外,均设有其他担保措施。其中,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担保 20,000 万元,以广厦控股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
押担保,并由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担保 1000 万元,由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厦
控股、楼忠福先生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18,000 万元,由广厦控股、楼忠福先生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省
东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 2000 万元,由广厦建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担保;其余借款也均有除抵押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及保证措施。
    我司认为,金融机构借款金额系各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主体基本情况、经营情
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再结合各项担保措施情况综合衡量得
出,无法对应单一抵押物价值。
    3、关于文中提及的“评估方式之惑”,说明如下:
    目前土地市场上与华侨饭店同类用地的转让行为极少,以华侨饭店所在位置
2 公里内商业地块为选取标准,符合条件的仅有一个,即文中所提“杭政储出
[2010]11 号”上城区(湖滨单元 E02、03 地块,具体为东至吴山路、南至平海
路、西至延安路、北至龙翔路,以下简称“湖滨地块”)。
    我司通过查阅该地块公开资料获取信息如下:湖滨地块出让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11 日,土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出让面积为 7,354 平方米,容积率 7.8 ,
成交价格为 82,747 万元,折合土地楼面地价为 14,425 元/平方米。
    该地块与华侨饭店地块存在差异如下:
    (1)两者的业态不同:湖滨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开发完成后主
要用于商业经营,华侨饭店地块土地性质虽为商业用地,但实际是宾馆服务业,
产权无法分割,相对于商业经营来讲,业态有比较大的差异;
    (2)年限不同:湖滨地块成交价格对应的使用年限为 40 年,而华侨饭店剩余
的土地年限只有 26.5 年。
    基于上述原因考虑,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
    4、同时,关于文中“而 2010 年附近一块位置较差、面积相当的商业地块也
以 8.25 亿元价格挂牌出让。种种现象,是否表明浙江广厦此次向关联方卖出华
侨饭店的价格过于便宜了?”的报道,说明如下:
    不考虑我司在本公告第 3 点提及的地块属性、使用年限、使用现状的差异,
根据公开信息,湖滨地块出让面积 7,354 平方米,建筑面积 57,361 平方米,容
积率约为 7.80,按成交价格 82,747 万元计算,折合楼面地价 14,425 元/平方米;
华侨饭店总占地面积 7,493 平方米,建筑面积 19,260.36 平方米,容积率为 2.57,
按本次评估值 30,336.29 万元计算,折合楼面地价 15,750.63 元/平方米。
    我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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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