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2014-08-3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关于 2014-201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进行了分析,认为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有被担保方提
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笑侠 陈 凌 辛金国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