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4-05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以传真、电子邮
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提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执行。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