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2-1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人作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津贴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一)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
现任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审核,提名人资格、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经对被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汪涛、朱妙芳、
包宇芬、徐旭青、李蓥、周晓乐(其中:徐旭青、李蓥、周晓乐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履历资料审核,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
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导意见》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
    综上,同意提名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汪涛、朱妙芳、包宇芬、徐旭青、
李蓥、周晓乐(其中:徐旭青、李蓥、周晓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二、关于董事津贴的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结合了辖区平均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孙笑侠                   陈    凌                 辛金国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