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4-05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同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3,509,36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8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8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8,1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4%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汪涛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主要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一)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 序号 《关于公司第七届 是否 1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选举票数 占总票数比例 通过 议案》(逐项表决) 选举楼明先生为 1.01 443,131,209 99.91% 是 董事 选举楼江跃先生为 1.02 443,131,209 99.91% 是 董事 选举张汉文先生为 1.03 443,577,609 100.02% 是 董事 选举汪涛先生为 1.04 443,131,209 99.91% 是 董事 选举包宇芬女士为 1.05 443,131,209 99.91% 是 董事 1.06 选举朱妙芳女士为 443,131,209 99.91% 是 董事 1.07 选举徐旭青先生为 443,131,209 99.91% 是 独立董事 1.08 选举李蓥女士为 443,131,209 99.91% 是 独立董事 1.09 选举周晓乐女士为 443,131,209 99.91% 是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 是否 2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选举票数 占总票数比例 通过 议案》(逐项表决) 选举应跃峰先生为 2.01 443,131,209 99.91% 是 监事 选举许国君先生为 2.02 443,230,409 99.94% 是 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反对 弃权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通过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第八届 99.950 213,9 0.001 3 董事会董事津贴的 443,289,909 0.0482 5,500 是 5 55 2 议案》 《关于公司第八届 51,10 4 监事会监事津贴的 443,131,209 99.91 0.01 327,055 0.08 是 0 议案》 《关于聘请 2014 年 99.925 0.073 5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443,180,809 1,500 0.0003 327,055 是 9 7 构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低于 5%(不含)股份的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 序号 《关于公司第七届 1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选举票数 占中小股东投票总数比例 议案》(逐项表决) 选举楼明先生为 1.01 19,656,759 98.11% 董事 选举楼江跃先生为 1.02 19,656,759 98.11% 董事 选举张汉文先生为 1.03 20,103,159 100.34% 董事 选举汪涛先生为 98.11% 1.04 19,656,759 董事 选举包宇芬女士为 98.11% 1.05 19,656,759 董事 1.06 选举朱妙芳女士为 98.11% 19,656,759 董事 1.07 选举徐旭青先生为 98.11% 19,656,759 独立董事 1.08 选举李蓥女士为 98.11% 19,656,759 独立董事 1.09 选举周晓乐女士为 98.11% 19,656,759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 2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逐项表决) 选举应跃峰先生为 2.01 19,656,759 98.11% 监事 选举许国君先生为 2.02 19,755,959 98.61% 监事 同意比 反对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同意票数 例(%) 票数 例(%) 票数 例(%) 《关于公司第八届 3 董事会董事津贴的 19,815,459 98.90 213,955 1.07 5,500 0.03 议案》 《关于公司第八届 4 监事会监事津贴的 19,656,759 98.11 51,100 0.26 327,055 1.63 议案》 《关于聘请 2014 年 5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19,706,359 98.36 1,500 0.01 327,055 1.63 构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商学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