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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复牌公告2015-07-11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通知,因其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为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停牌。
   经与广厦控股进一步核实,控股股东拟将其持有的浙江青年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青传媒”)80%的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与控股股东及
浙青传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反复探讨和论证,充分了解了该项资产的经营情况,
并对其三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分析。浙青传媒是广厦控股旗下以《青年时报》
为核心,涵盖报刊出版发行、全媒体(报刊、广电和互联网)制作代理、互联网
和手机运营、校园分众媒体、快餐等业务的大型区域性媒体集团。但由于纸媒业
务近年来受行业影响经营状况不佳;新媒体业务又尚处于培育阶段,其未来盈利
能力、业务规模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其符合上市公司文化传媒领域的发展方
向,但由于与公司现有影视业务关联度不大,且该项资产目前经营上不确定性因
素较大、财务上尚未盈利,暂不符合上市公司利润要求,因此公司认为,目前收
购该资产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放弃该项资产收购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复牌。
   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
股价稳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即日起一个
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同
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现有资产的经营、整合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并积极推动
转型发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以上指定媒体
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