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会议议程---------------------------------------------------------2 二、会议须知---------------------------------------------------------3 三、会议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5 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15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 主持人 二、宣布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监事会主席 三、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 监事会主席 四、审议会议提案 《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五、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对议案进行表决 - 七、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主持人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师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十一、与会董、监事签字 -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指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 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 进行,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 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六、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发言前,请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由会务组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 有发言机会。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 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 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 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 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七、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 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 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行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 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 股”)及其关联方互保额度 1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现有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程序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本公司”)2015-2016 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互保,其中本公 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不超过 35 亿元担保,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为本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受上述额度限制,担保额度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一年。(详见公告临 2015-016) (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实际提供担保 余额为 323,615.39 万元,主要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借款余额(单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位:万元)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7,00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7,801.00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 本公司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14.39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 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323,615.39 (三)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与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本 公司拟增加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互保金额,其中本公司对广厦控股及其 关联方的担保额度增加 10 亿元,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担保额度相应增 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加,但总额不受上述额度限制,签订担保协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一年内。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 2015-023、临 2015-02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5 日; 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 17 楼;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资本:15 亿 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 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 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 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532,033.3847 3,527,693.525 总负债 2,347,281.3783 2,343,432.842 净资产 1,184,752.0064 1,184,260.683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39,734.69 483,409.48 利润总额 105,646.48 988.21 净利润 83,867.74 580.12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337,050,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38.66%。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4 年 11 月 8 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东义路 111 号 3 楼;法定代表人:何勇; 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8 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570,893.692 1,606,385.84 总负债 953,233.465 982,286.26 净资产 617,660.227 624,099.58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626,642.85 299,712.51 利润总额 37,486.75 4,570.25 净利润 32,626.78 4,147.8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86,424,4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 山路 306 号;法定代表人:来连毛;注册资本:1.6 亿元;经营范围:房屋 建筑工程承包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一级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20,404.94 397,466.8075 总负债 274,107.20 250,350.6093 净资产 146,297.74 147,116.1982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02,233.86 106,991.16 利润总额 6,664.52 906.88 净利润 5,044.43 766.89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 年 7 月 26 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 1 号;法定代表人:楼正文;注册 资本:8.4 亿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等。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58,353.51 446,735.60 总负债 254,040.26 248,389.70 净资产 204,313.25 198,345.90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50,545.17 101,100.12 利润总额 28,274.95 2,432.65 净利润 26,772.66 2,432.65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 年 04 月 14 日;住所:岱山县衢山镇人民路 285 号;法定代表人:楼明;注册 资本:5 亿元;经营范围: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销售。(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石油、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煤炭、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 润滑油、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有色金属的销售(除国家禁止、 限制项目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除国家限制项目外);房屋、光缆、 船舶租赁服务。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73,091.19 369,817.04 总负债 282,622.85 278,923.72 净资产 90,468.34 90,893.32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5,262.43 51,545.82 利润总额 3,200.13 566.64 净利润 2,400.10 424.9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6 年 12 月 4 日;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 298 号;法定代表人:王益芳;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停车服务。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服 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2)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19,997.12 113,854.87 总负债 79,341.17 72,490.71 净资产 40,655.95 41,364.16 2014 年度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0,204.27 2,523.99 利润总额 2,977.49 944.28 净利润 2,233.12 708.2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担保金额: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共计 10 亿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单位:万元)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其它关联方 10,000 合计 100,000 3、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总额不受此上额限制。 5、其他: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实际融资情况对 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 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510,329.39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 186,714.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19%,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 323,615.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52%。上述担保无逾期,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