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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07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11 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发布了《关于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8),基于对资
  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公告日起一个月内,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
          截止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个人证券账
  户购买方式完成了上述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前持股数                 平均价格     金额
                                      股数(股)                          股数(股)
                           (股)                   (元)     (万元)
 楼明         董事          198,000      300,000       10.71     321.20     498,000
楼江跃        董事                0      300,000       10.60     318.00     300,000
          董事长、总经
张汉文                            0      150,000        9.57     143.50     150,000
                理
          副董事长、常
 汪涛                             0      100,000        9.85      98.49     100,000
          务副总经理
          董事、财务负
朱妙芳                            0       50,000        9.99      49.95      50,000
              责人
应跃峰     监事会主席             0       50,000        9.92      49.60      50,000
          董事、董事会
包宇芬                            0       50,100       10.69      53.56      50,100
              秘书
合计                                  1,000,100                  1034.3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上述参与本次增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
司股票,并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