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07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11 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发布了《关于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8),基于对资
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公告日起一个月内,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 万股。
截止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个人证券账
户购买方式完成了上述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前持股数 平均价格 金额
股数(股) 股数(股)
(股) (元) (万元)
楼明 董事 198,000 300,000 10.71 321.20 498,000
楼江跃 董事 0 300,000 10.60 318.00 300,000
董事长、总经
张汉文 0 150,000 9.57 143.50 150,000
理
副董事长、常
汪涛 0 100,000 9.85 98.49 100,000
务副总经理
董事、财务负
朱妙芳 0 50,000 9.99 49.95 50,000
责人
应跃峰 监事会主席 0 50,000 9.92 49.60 50,000
董事、董事会
包宇芬 0 50,100 10.69 53.56 50,100
秘书
合计 1,000,100 1034.3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上述参与本次增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
司股票,并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