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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发展战略管理制度2015-08-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1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促进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发展战略的制
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和参股并实行实质性管理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义:发展战略管理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
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四条   部门职责:
    (一)董事会
    1、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的审议;
    2、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总体监控工作。
    (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履行相应职责,具
体职责范围和议事规程详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
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
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
    3、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
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三)企业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充分调研、分析、收集各种相关信息,为领导的
宏观战略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2、负责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战略方面的资料;
    3、负责拟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4、 将发展战略规划按年度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及战略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
    (四)董事会办公室
    1、作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



                   第二章       发展战略制定的程序
    第五条   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公司在制定发展战略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
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
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第六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三年规划为主,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评
估结果决定是否调整。
    第七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具体编制流程:在发展战略制定年的 6 月,公司
企业管理部应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广泛收集
战略制定的基础数据,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协助调研。7 月底之前,各部门、
各子公司应初步拟定本部门(公司)的战略规划,上报至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
部汇总后,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进行初步调整,拟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修订后,报战略委员会审
议。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案)》进行研讨论证,形成会议纪要
并定稿,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批后由企业管理部实施执行。



                       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内容
    第八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发展环境分析与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
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作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提出公司发展
战略;
   (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现有
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三)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
盈利模式、营销策略、竞争策略和支持体系;
   (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营销措施规划、生产
管理措施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新业务发展措施规划、人力资源发展措
施规划等,该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和措施步骤;
   (五)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
行系统分析和设定,确定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资金保障规划。



         第四章       发展战略的实施、评估和调整的程序
    第九条     企业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将发展战略规划按年度目标进
行分解、落实。每年末,企业管理部根据各战略子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年
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汇总报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后,报战略委员会。
    第十条     公司应重视发展战略的宣传工作,通过内部各层级会议和教育培训
等有效方式,将发展战略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内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
并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安排、薪酬调整、财务安排、管理变革等配套措施,
保证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应加强对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控,根据企业管理部
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于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第十二条     由于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
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对发展战略规划做出调整的,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相
关部门起草调整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论证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
    第十三条     每个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完成后,战略委员会应对该战略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总结并报董事会审议后备案,作为下一个发展战略规划制订的参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和影响本制度执行的,本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
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
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拟定与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