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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以口头、传真、电
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汉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广厦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
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展战略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临 2015-040),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明、楼江跃回避表
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5-04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
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
关于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
号:临 2015-04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