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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5-11-1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5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控股股东广
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3,705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被法院执行冻结。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6日开市
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52、临2015-053。
    停牌期间,公司立即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向控股股东发函询问了解相关
情况。根据广厦控股复函,本次股权冻结系广厦控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
被担保方因商业纠纷、于到期日未完全归还借款,债权人因此申请冻结广厦控股
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收到冻结信息后,广厦控股立即与债权人、被担保方协商
沟通,现各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出时,《和解协议》
已生效,各方已按协议履约,债权人正在办理撤诉及股权解冻事宜。
    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16日开市起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