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2015-12-01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5-06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置业”)及其
子公司
●担保金额:9.3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通和置业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59)。该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通和置业及其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 9.3 亿元,
相关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鉴于上述转让事项完成后,通和置业及其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
联方,公司拟将上述担保事项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
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楼明、
楼江跃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杭州市曙光路 122 号 2 幢 B801-B810 室
3、法定代表人:王欣
4、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黄金制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3 亿元,持股比例 100%。
(二)最近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88,947.12 193,425.63
总负债 134,856.54 181,422.79
净资产(注 1) 52,801.79 10,712.20
2014 年度 2015 年 1-10 月份
营业收入 31,037.39 23,844.71
利润总额 -12,800.40 -40,611.95
净利润(注 2) -15,194.28 -42,089.59
(三)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待《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后,通和置业将
成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
被担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担保方式
保方 (万元)
完毕
益荣
45,000 2014-6-13 2017-6-12 否 保证担保
房产
子公司暄竺实业提
通和
35,000 2014-12-31 2017-8-17 否 供抵押担保;公司提
置业
供保证担保
通益
13,000 2015-5-27 2018-5-10 否 保证担保
房产
合计 93,000
(三)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担保相应到期之日止;
(四)反担保: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担保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于以下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生
效:
1、公司股东大会已按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相关交易;
2、公司股东大会已按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决议,批准本议案;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关联董事楼明先生、
楼江跃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通和置业 100%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通和置
业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对上述担保事项重新履行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的要求;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
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通和置业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上述转让事项完成后,
通和置业及其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拟对上述担保事项重新履行对外
担保审议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
要求;2、被担保方对该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
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
对外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552,348.77 万元,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 189,00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33%,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 363,348.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36%。上述担保无逾期,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