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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2016-03-18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
司冻 033 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
设”)持有的公司 86,424,4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
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上述案件系由于项目业主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施工方广厦建设嘉兴分
公司未及时向材料供应商支付款项,材料供应商对广厦建设嘉兴分公司提起诉讼,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
    广厦建设已采取相关措施,积极妥善处理此事。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424,45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91%,被司法冻结股份86,42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1%。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