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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03-23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2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
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有待于另行商议和约定。目前双方合作项目
尚未确定,因此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
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各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履行。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暂未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20 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盛世景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本协议”或“本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商务中心 4 号楼 1602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9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吴敏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盛世景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是中国证监会登记的私募基
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盛世景以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并购和
策略投资为核心业务,投资领域主要覆盖 TMT、医药生物及大健康服务、能源资
源、先进制造、大消费等行业。近年来,盛世景积极参与协助企业进行产业整合,
已与中天能源等多家公司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行业分布在医药、环保、TMT
以及能源领域,具备丰富的产业并购基金运作经验。
    盛世景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盛世景总资产
120,431.85 万元,净资产 98,165.05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56,831.90 万元,
净利润 42,912.83 万元。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投资盛世景 2000 万元,投后股份占比 0.2%,除此之外,
盛世景当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公司不存
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来六个月内,盛世景拟在公司股价不超过 7 元/
股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 1%(含),
不高于 5%(不含)。
    (二)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
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与私募基金合作等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临时公
告和定期报告中做好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框架协议签订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近年来寻求战略转型,逐步剥离现有房地
产项目及子公司,转投文化影视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新的产业领域。公司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寻求符合公司战略转型需求的战略合作伙伴。盛世景拥有全
产业链的资产管理能力,以及丰富的产业并购基金运营经验。在本次框架协议签
订之前公司已战略投资盛世景,后续双方将围绕公司的转型发展战略,正式展开
全面战略合作,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规划,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实力。
    (二)本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浙江广厦享有盛世景专业的产业转型及并购咨询服务,以及分享盛世景
一、二级市场的优质项目机会。盛世景将在产业并购、资本运作等方面协助公司
开展工作,具体可包括:
    (1)协助公司进行战略并购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进入分析、目
标公司筛选、标的尽职调查、交易架构及方案设计、并购后整合方案和投后管理
等相关工作;
    (2)协助公司通过控股型收购,完善公司在影视文化等领域的全产业链布
局,有效的整合公司以及集团优势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3)协助公司通过参股型投资,与相关细分行业领域的优质公司开展战略
合作,提升资源整合能力;
    (4)协助公司开展跨境投资和并购业务;
    此外,盛世景还将协助公司进行在产业转型中所需的融资方案设计和推进、
包括定向增发、员工持股计划等多方面需求的相关咨询和服务工作。
    2、拟设立专项基金
    基于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公司拟与盛世景首批设立如下两方面的专项基金:
    (1)影视项目基金
    公司与盛世景拟联合成立影视项目基金,主要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厦传
媒(原全资子公司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及相关
合作伙伴制作的优质影视文化项目。基金以项目投资为导向,所募资金主要用于
编剧、导演演员费用、现场拍摄、后期制作、发行销售等影视制作过程中的成本
支出,并在影视剧完成发行放映后,回笼投资成本,分享收益。
    (2)产业并购基金
    公司与盛世景拟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协助推进公司在产业转型方面需开展
的股权收购及投资业务,重点布局影视文化等领域的优质标的。
    上述专项基金仅为双方筹划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合作方式、合作规模
等将在进一步明确后,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签订时间及合作期限、费用及报酬
    本框架协议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签订。合作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书
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框架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相关费用和报酬待具体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明确后,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
进一步商定。
    (四)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各方的违约责任将在后续合作项目、合作
方式明确后,在具体的合作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五)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的履行需待双方合作项目
具体确定后方能进一步推进。


    三、此次战略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暂未对公司 2016 年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双方后续合作的推进将有助于公司加快战略转型效率,积极把握影视文化等产业
中的机遇,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规划,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共同意向,作为双方进一步推进合作的基础和框架。本
协议并不具有要求双方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合作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具体合作内容
以最终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
度由于合作项目尚未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的产业转型,但也存在以下
风险:(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的风险;(2)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资
金以确保设立项目基金和并购基金的风险; 3)存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投或
资亏损的风险。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在后续合作项目的确立和签署相关协议时,
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
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