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2016-04-27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通知,其持有的公司86,424,45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9.91%,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16年4月25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424,45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9.91%,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冻结(质押)股份为86,424,45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9.91%。(具体质押/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33)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