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07-05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5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收到公司第
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7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共计 8,717,900 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2016 年 6 月 30 日 5,000,000 0.573533%
广厦建设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4 日 3,717,900 0.426468%
合计 8,717,900 1.000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6,424,4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871,789,092 股的 9.91%;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77,706,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1,789,092 股的 8.9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 2007 年 4 月 13 日。广厦建设持有
的限售流通股 86,424,450 股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获得上市流通。
2、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减持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