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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07-09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6-05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8 日收到公司第
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7 月 6 日-7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共计 8,717,900 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2016 年 7 月 6 日    7,456,500      0.855310%
 广厦建设     大宗交易
                          2016 年 7 月 8 日    1,261,400      0.144691%

                   合计                        8,717,900      1.000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706,5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871,789,092 股的 8.91%;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68,988,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1,789,092 股的 7.9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 2007 年 4 月 13 日。广厦建设持有
的限售流通股 86,424,450 股于 2010 年 4 月 13 日获得上市流通。
    2、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减持股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