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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12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8-08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
  1       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100%           √
          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52        浙江广厦           2018/12/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
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上
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 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15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黄霖翔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与
 1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三>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