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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9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广厦传媒有限

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广厦体育文化有

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

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

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

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权限表及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达到资产总额的 3‰(含)
     潜在错报     达到资产总额的 5‰及以上                              未达到资产总额的 3‰
                                              但不到资产总额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

                    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

                    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

                    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
                                             人民币 500 万元(含)-人
能造成的直接财      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                              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下
                                                  民币 1000 万元
     产损失金额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除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主要媒体负面新闻一年出现两次以上,并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上年评出的重
      重大缺陷
                    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物资、薪酬、固定资产重要业务等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系统性失效;主要业务管理或操作人员明显不胜任。

                    违规并被处罚;中层管理人员舞弊;主要媒体上当年出现过负面新闻,并对公司声

      重要缺陷      誉造成较大损害;上年评出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也没有合理解释;有的管理人

                    员或操作人员胜任能力不够。

                    一般员工舞弊;上年评出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
      一般缺陷
                    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霞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