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117,816,474.7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756,072,049.81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71,789,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7,127,760.08
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数
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原则
和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
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
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19-2020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
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业务,系正常资金存放行为,产品利率按商业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19-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1、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进行互保,鉴于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且被担保方均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有发生
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2020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
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投资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吴子亮先
生为公司投资总监。

    九、关于聘任公司投资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投资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聘任吴子亮先
生为公司投资总监。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   敏                   李学尧                       李   勤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