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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0-01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
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或控股股东)通知,其在润兴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润
兴租赁”)的 3,500 万元融资已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到期,因受春节及疫情因素
影响,该笔融资目前尚未还款,公司为该笔融资担保方。据广厦控股告知,润兴
租赁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均在北京,前期因人员流动管控、复工时间等因素影响,
双方无法当面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较为不便;随着疫情逐步企稳,其目前正在
积极安排与对方进行进一步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达成处理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2017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201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浙
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2017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浙江广厦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随后,润兴租赁与广厦控股、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
建设”)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RX-2016-93-1);同日,本公司与润兴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RX-2016-93-2),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公司与广厦控股签订
了《反担保协议》,广厦控股为上述融资项下的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 17 楼
    3、法定代表人:王益芳
    4、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
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
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等。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541,276.48          4,783,359.39
       净资产                 1,486,833.06          1,481,053.99

      负债总额                3,054,443.43          3,302,305.40
      流动负债                2,346,295.70          2,523,120.88
        科目                     2018 年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738,190.68          1,782,242.98
       净利润                   22,887.50             4,599.35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目前广厦控股持有本公司 326,30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37.4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 截止公告日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 36.50 亿元,
其中对广厦控股担保余额 22.9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51%;
对其他关联方担保余额 13.5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41%;
累计逾期担保金额 3,500 万元(含本次)。

    四、 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各方无法就最终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提起诉讼,本公司
将存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 后续安排
    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积极与相关债务人、债权人沟通并向广厦控股
发出《关于解决润兴租赁借款事宜的催告函》,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广厦控股
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广厦控股已向公司出具相关事项说明,其正在积极争取
与债权人沟通处理,并书面承诺,如后期各方无法达成妥善处理,润兴租赁向公
司提起诉讼,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广厦控
股承担。
   2、公司将积极关注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的资信、经营情况,做好存量担保
的风险管控;同时根据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积极应对,适时启动法律程序,尽最
大可能减少公司损失。
   上述事项目前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与债务人一起,积
极与债权人进行多渠道的沟通,力争尽快达成妥善处理方案;同时公司将根据进
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