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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独立董事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0-12-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增补
赵云池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经审核,提名人资
格、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经对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云池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增补赵云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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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   敏



    李学尧



    李   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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