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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2022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1-2022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
金产品等业务,本次预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2022 年度关联银
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
意见: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
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相关产品利率
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关联交易发生及 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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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0-2021 年             2020 年
  关联人
                    类别              预计情况               执行情况
            存款、理财、结构性
                                   不超过 150,000        最高不超过 1.89
浙商银行    存款、基金等余额
            贷款余额                不超过 50,000                0
    2、2021-2022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1-2022 年         年初至 4 月 28 日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情况               执行情况
            存款、理财、结构性
                                   不超过 150,000         最高不超过 0.07
浙商银行    存款、基金等余额
            贷款余额                不超过 50,000                0
    注:上述预计金额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浙商银行介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7.19 亿元,法定代表人:沈仁康,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成立时间:1993-04-16,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百万)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00,786                         2,048,225
  总负债               1,672,759                         1,915,682
  净资产                 126,246                           130,512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6,364                            47,703
 利润总额                 14,480                            14,363
  净利润                  13,142                            12,559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前任董事在浙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6 条规定,浙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浙商银行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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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1-2022 年,公司拟在浙商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
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相关交易坚持公平、合理、公允、
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交易金额。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
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
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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