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建工建材”、“杭建工”)
拟对外担保金额:建工建材 2,000 万元、杭建工 2,900 万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约 3.8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15 规定
及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同意在杭建工、建工建材的存量担保到期后继续
在额度范围内为相关主体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目前已实际担保的
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融资金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方式
(万元)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
连带责
建工建材 2,000 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
任担保
公司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担保
根据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确定,公司将在后
杭建工 2,900
续相关公告中披露进展情况
2、反担保:公司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连
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51.54%的股
权、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三建”)44.65%的股权,
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东三建 43%的股权、杭建工 55.05%的股
权提供了连带责任质押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对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出资权
的未来合法收益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增信。
3、此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2021 年度对外担保
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为建工建材公司、杭建工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2,000 万元、
6,45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汉文;住所:杭州余
杭区仁和街道福旺路 7 号;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0,009.33 63,064.68
总负债 70,013.02 53,012.47
净资产 9,996.30 10,052.20
科目 2020 年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6,283.10 12,512.99
净利润 472.86 55.9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杭建工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 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汉文;住所:杭州市
西湖区天目山路 306 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648,829.63 644,419.14
总负债 469,875.54 464,550.77
净资产 178,954.09 179,868.37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39,393.81 152,878.66
净利润 7,800.54 1,081.7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相关意见
董事会意见: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主体为公司对外担保提供了
反担保,对外担保风险整体可控;2、为逐步降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或有风险,
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对外担保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已进一步降低了公司 2020-2021
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总金额。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近年来已不断降低对外担保总额,担保金额及占净
资产的比例均有所下降。但基于公司对外担保现状及金融机构对于贷款融资条件
的连续性等要求,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的下降无法一蹴而就;综合考虑存量担保的
延续性,同时切实降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公司已下调了 2020-2021 年度的对外
担保总金额;2、我们要求公司后续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
施,进一步减少和降低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余额及比例,规避和防范潜
在风险;要求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都必须有反担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避免
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建议控股股东应积极采取各
种有效的措施,配合上市公司降低对外担保金额;同时,积极应对和处理对外担
保或有风险,并制定周密、专业而有效的风险预防与响应预案,保障上市公司利
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对应的融资金额约为 26.53
亿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其中存单质押担
保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51,640 万元;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50%;累计逾期担保金额约 3.83 亿元(参照股票上市
规则 9.15 规定及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