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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1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广厦

股票代码:6000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

住    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17 楼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卢振华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 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

住    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 24 号二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天目山路 33 号

一致行动人 2: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投资”)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166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225 号西湖时代广场
一致行动人 3:楼忠福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一致行动人 4:楼明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一致行动人 5:楼江跃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股权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1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厦控股、卢振华

      一致行动人         指      广厦建设、广厦投资、楼忠福、楼明、楼江跃

  浙江广厦/上市公司      指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书/权益变
                         指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广厦控股

    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 17 楼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益芳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36010420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

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

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煤炭(无储存)、

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矿产品(不含专控)、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2 年 02 月 05 日

    营业期限:自 2002 年 02 月 05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楼忠福             13,7250                   91.50             自然人

      王益芳              12,750                   8.50              自然人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职务

    王益芳       女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长兼总经理

     胡巍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吴翔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张汉文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康芳珍       女        中国          中国              无           监事

    黄旭能       男        中国          中国              无           监事

     瞿曦        女        中国          中国              无           监事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卢振华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

大厦。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1、广厦建设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 24 号二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天目山路 33 号

    法定代表人:杜忠潭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142929050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的专

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接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金属材料、建筑

材料(除竹木板材、砂石料外)销售,建筑机械制造,二级房地产开发,服装制

造、销售,货运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4 年 1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自 1994 年 11 月 08 日至长期

    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广厦控股          85,000                 85.00            法人

      楼明            15,000                 15.00           自然人

    2、广厦投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 166 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225 号西湖时代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益芳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307747344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

    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34 年 09 月 17 日

 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广厦控股         100,000              100.00                法人

 3、楼忠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4、楼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5、楼江跃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231 号锐明大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




   备注: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图为本次权益变动前之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广厦控股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所致,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卢振华本次权益变动出于自身需求。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在上述期间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大宗交易及执行法院裁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419,592,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70%。其中,广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为

32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65%;卢振华持有公司股份为 16,422,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5%。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广厦控股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185,119,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93%。其

中,广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为 108,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2%;卢振

华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具体明细

  股东         方式        减持(裁定)时间      减持(裁定)股数   权益变动比例

 卢振华      大宗交易       2021 年 6 月 30 日     16,422,676 股         1.95%

广厦控股   执行法院裁定     2021 年 7 月 9 日     218,050,000 股        25.83%

                   合计                           234,472,676 股        27.77%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变动后,广厦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结构等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82         108,250,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8          41,161,190

   楼明                                    1.89          15,950,000

   楼忠福                                  1.73          14,591,420

   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                    0.58           4,867,229

   楼江跃                                  0.04             300,000

                合计                      21.93         185,119,839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卢振华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法院裁定主要内容

    2020年7月9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了编号为(2021)浙0783执2961

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具体裁定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广厦(证券代码:600052)
21805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3MA2M5XYP9B)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

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

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

情况

    截止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受限情况如下:

    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8,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

其中质押 106,550,000 股,冻结 1,700,000 股,轮候冻结 108,250,000 股;

    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1,161,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8%,

其中质押 20,000,000 股,冻结 21,161,190 股,轮候冻结 41,161,190 股;

    广厦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867,229 股,占总股本的 0.58%,其

中冻结 4,867,229 股;

    楼忠福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591,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

其中质押 0 股,冻结 14,590,000 股;

    楼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5,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

其中质押 15,450,000 股,冻结 500,000 股;

    楼江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4%,无质押

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

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2021 年 7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卢振华(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7 月 15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楼忠福(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楼明(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楼江跃(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7 月 1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地             9 号西子国际 A 座 14 楼
     股票简称                    浙江广厦                股票代码                 600052
                                                       信息披露义务   广厦控股:杭州市莫干山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广厦控股、卢振华         人注册地/住    231 号 17 楼
                                                       所地           卢振华:杭州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   有     
                       减少 
      变化                                             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广厦控股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卢振华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厦控股不      公司实际控制
        东
                       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广厦控股                      卢振华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326,300,000 股                16,422,676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38.65%                        1.95%
                                       广厦控股                  卢振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 票 种 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 股 数 量:108,250,000 股                 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此次 变动 比例: -25.83%                  -1.95%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12.82%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否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广厦控股为公司第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二大股东。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上市公司为广厦控股的 14.49 亿元融资提供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担保。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5日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卢振华(签章):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7月15日
、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 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 2: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 3:楼忠福(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 4:楼明(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 5:楼江跃(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