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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1-07-29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14 点 4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1-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1.0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的议案            √

 1.02   关于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0                                                                     √
        的议案
 2.01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东科数字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2.01、2.0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2、2.01、2.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02、2.01 应回避股东名称:广厦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广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 福、楼
     明及楼江跃等;2.02 应回避股东名称: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 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52       浙江广厦           2021/8/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 人需持
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 代表需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
午 9:00 到下午 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 9 号西子国际 A 座 14 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姚炳峰、黄琦琦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 2021-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
 1.01
        司之间的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1.02
        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0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
 2.01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东科数字及其关联方
 2.02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