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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1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审议议案
《关于 2021-2022 年度对外计划的议案》 .............................. 5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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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1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4:40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                                              董事长

二、宣布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监事会主席
三、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

1、《关于 2021-2022 年度对外计划的议案》

2、《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董事会秘书

易的议案》

五、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对议案进行表决                                     -

七、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师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长

十、与会董、监事签字                                                     -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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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
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
进行,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
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权证明、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
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六、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发言前,请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由会务组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
有发言机会。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
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
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
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
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七、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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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
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现场会议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对违反本议事规则的行为,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
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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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2022 年度对外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
2021-2022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以及为关联方
担保行为及其总额进行审议。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
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一)担保目的
   公司转型期间,下属子公司在拓展新业务、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增信
需求,为保证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及决策效率,公司将视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适时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也可能根据实际需求互相提供担保。公司
对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担保行为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未来发展需求,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内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 2021-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行
为作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法律所允许
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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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年度担保议
案股东大会之日止;
   3、担保金额:2021-2022 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
担保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新增担保金额

             广厦传媒有限公司                                                10,000.00

       浙江广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其他控股子公司                                                 20,000.00

                   合计                                                      40,000.00
    4、日常管理: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
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
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
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额度以外的担保行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厦传媒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1 日;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7-005-B;
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公司类型:制作、复制、发行:
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剧本创作、策划、交易;艺
人经纪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26,406.65                               26,173.43
   总负债                              1,201.80                                1,293.78
   净资产                             25,204.84                               24,879.6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4,922.65                                  20.25
  利润总额                             1,143.01                                -103.21
   净利润                                263.97                                -182.46
    2、浙江广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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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
   231 号广厦锐明大厦 1805 室;法定代表人:张霞;注册资本:3,000 万元;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活动
   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97,091.64                                  79,872.35
         总负债                              94,671.29                                  77,249.18
         净资产                               2,420.34                                   2,623.17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616.21                                     165.31
       利润总额                                 528.78                                     325.62

         净利润                                 428.30                                     209.91

         二、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关联方担保概述
         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0-2021 年度为广厦控股及其关
   联方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 243,950 万元,其中以存单质押方式提供担保不超过
   135,190 万元;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也将根据上市公司实际融资需求,为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低于 379,950 万元的担保。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日,
   公司为关联方实际担保的融资余额约 237,323.07 万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
   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余额                     备注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6,343.07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880.00
                                                                       截止董事会审议日,存量担保
          浙江寰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余额中,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      杭州益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100.00    至今签订的担保合同对应的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0    融资金额为 151,550 万元,其
                                                                       中存单质押担保对应的融资
          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2,000.00
                                                                       金额为 125,150 万元。
          东阳市广厦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0

                   合计                                  237,323.07
                                                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不存在接受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 2021-2022 年度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担保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法律所允许
 的担保方式;
      2、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年度担保议
 案股东大会之日止;
      3、担保金额:2021-2022 年度,公司拟为广厦控股及关联方提供新增担保
 金额不超过 64,4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2022 年授权公司签署
         被担保单位                                           担保方式备注
                             对外担保合同的额度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400.00
                                                      抵押担保(东阳振兴路一号西侧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房屋等)、质押担保(浙商银行
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3,000.00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浙江东阳农

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2,000.00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不包括存单质押)、保证担保等。
东阳市广厦进出口有限公司                   8,000.00

            合计                          64,400.00
      在现有担保风险敞口口径下,上述担保期限内,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融资余额不超过 24 亿元,其中公司现存 125,150 万元存单质押担保
 预计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化解,届时公司对外担保对应的融资余额预计将
 不超过 12 亿元。
      4、反担保: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均由广厦控股及其实
 际控制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陕西路桥集团有限
 公司 51.54%的股权、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三建”),
 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东阳三建 43%的股权、杭州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55.05%的股权提供了连带责任质押反担保。此外,在上述额度经股
 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也将根据被担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签订担保协议
 时,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其他反担保措施。
      5、日常管理:公司将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依据实际融资情况
 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审核,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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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
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其他:广厦控股等主体也将根据上市公司实际融资需求,为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低于 240,000 万元的担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
莫干山路 231 号 17 楼;成立时间:2002 年 02 月 05 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
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
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4,487,385.44                     4,572,617.50
    总负债                            3,054,914.70                     3,067,495.47

    净资产                            1,432,470.74                     1,505,122.0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2,243,838.07                       433,904.39
   利润总额                            -13,642.54                              -568.54

    净利润                             -17,524.54                          1,112.53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2%,为本公
司第二大股东。
    2、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 亿元;法定代表人:杜忠潭;住所:浙江省
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 24 号二楼;成立时间:1994 年 11 月 08 日;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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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1,512,916.87                             1,477,714.21
  总负债                             777,959.24                                739,917.78
  净资产                             734,957.64                                737,796.4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1,194,380.72                               271,343.72

 利润总额                               11,916.41                                   2,884.14

  净利润                                 9,678.18                                   2,509.37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公司 41,161,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8%,为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
人。
    3、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6 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汉文;住所:杭州
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306 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648,829.63                                664,970.96
   总负债                                469,875.54                                482,938.65
   净资产                                178,954.09                                182,032.12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739,393.81                                388,164.65

  利润总额                                 9,434.39                                  5,726.01
   净利润                                  7,800.54                                  4,828.32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杭州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1 年 9 月 15 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区密度桥路 23 号四楼,五楼;法定代表人:张汉文;经营范围:安装;锅炉安
装、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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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53,314.98                             53,850.46
   总负债                              37,246.08                             36,997.52
   净资产                              16,068.90                             16,852.9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102,598.01                             59,474.63
  利润总额                              1,816.80                                 1,046.19
   净利润                               1,378.45                                  784.65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杭州建工建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来连毛;住所:杭
州余杭区仁和街道福旺路 7 号,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
构件、盾构管片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80,009.33                             63,064.68

   总负债                              70,013.03                             53,012.47
   净资产                               9,996.30                             10,052.2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66,283.10                             12,512.90
  利润总额                                578.05                                    74.54
   净利润                                 472.86                                    55.9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东阳市广厦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5 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
路 1 号 8 楼;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晓峰;经营范围: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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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未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3,153.08                                 33,130.89
   总负债                               19,963.66                                 20,116.15
   净资产                               13,189.41                                 13,014.75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21,079.73                                       0.00
  利润总额                                   -729.34                                  -174.67

   净利润                                    -729.34                                  -176.67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约为 23.73 亿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21%。目前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 3.77 亿元
(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以上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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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数字”),其控
     股股东为东阳国投,其下属企业及关联方企业涉及业务广泛,同时,公司第二大
     股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下属企业中,有多家能提供酒
     店、租赁等服务的企业。
         基于业务便利性及持续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和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
                   关联方                       交易内容
易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广厦东阳大厦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和接受酒店服务等              5.00           100.87

购买商    浙江天都城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5.00            30.63

品和接    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和接受酒店服务等             10.00             5.74
受服务    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200.00            12.19

          杭州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1.77
房屋租
          浙江广厦贸易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租赁                        195.00           195.00
赁
销售商
          广厦东阳古建园林工程有限
品及提                               提供服务                                   -           9.35
          公司
供劳务
 合计                 /                             /                    415.00           3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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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主要系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国内出行和旅行需求增长。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预计   本年年初至今关联方累
                       关联方                    交易内容
  类别                                                             发生金额     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
                                                 房屋租赁              54.00            54.00
房屋租赁        程有限公司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场地租赁              36.00                -
购买商品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
和接受劳                                                              500.00                -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务等
   务
出售商品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         销售商品、提供劳
和提供劳                                                              750.00                -
                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务、酒店服务等
   务
  合计                       /                         /            1,340.00           54.00

         公司一直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参与程度,
 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对于上述额度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
 求,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84,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迅华;住所:浙
 江省东阳市振兴路 1 号;成立时间:1996 年 7 月 26 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83,808.47                           577,873.42
        总负债                                   341,514.04                           333,701.26
        净资产                                   242,294.42                           244,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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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616,380.94                           174,045.83
   利润总额                             27,349.21                                3,117.23
   净利润                               25,284.81                                2,477.74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2、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洪锋;住所:浙
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西街社区解放路 89 号 330 室;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
系统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新设立的主体,尚无实际业务
经营。其大股东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22,998.20                        3,868,772.52
   总负债                              962,395.96                        1,836,791.47
   净资产                            1,060,602.24                        2,031,981.05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22,426.67                           269,139.05
   利润总额                             25,275.43                            23,985.93
   净利润                               17,624.58                            20,407.96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 244,675,6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98%,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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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15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
莫干山路 231 号 17 楼;成立时间:2002 年 02 月 05 日;经营范围:从事高新技
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
期货的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总资产                        4,487,385.44                          4,572,617.50

    总负债                        3,054,914.70                          3,067,495.47
    净资产                        1,432,470.74                          1,505,122.03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3 月

   营业收入                       2,243,838.07                            433,904.39
   利润总额                          -13,642.54                                -568.54

    净利润                           -17,524.54                                1,112.53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2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2%,为第二
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四款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前期与关联方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
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
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
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主要系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所需,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作出合理预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
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决策程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
要求,确定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
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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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的,按
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和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相关关联交易均为
持续性、经常性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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