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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广厦: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4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6,450,3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33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蒋旭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吴翔先生、张康乐先生、娄松先生、武鑫先
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张彦周先生、蒋磊磊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炳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张霞女士及副总经理
黄召才先生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409,739,480 98.3885 6,710,862            1.6115          0   0.0000


1.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58,485,590 96.7968 8,553,562            3.2032          0   0.0000


2.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广厦控股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58,694,690 96.8751 8,344,462            3.1249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东科数字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64,996,604 96.0540 6,778,062                    3.946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1.01   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56,813,804       89.4358      6,710,862          10.5642        0      0.00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广厦控股及其
1.02                                      13,809,914       61.7520      8,553,562          38.2480        0      0.0000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广厦
2.01   控股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             14,019,014       62.6870      8,344,462          37.3130        0      0.0000
       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东科
2.02   数字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             56,746,604       89.3300      6,778,062          10.6700        0      0.0000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任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