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2-18
浙江东望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
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我们同意公司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拟
定为 135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下同),其中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高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 鑫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俐君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