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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5-09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6,400 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
项、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及实际控
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公司”)
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
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
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
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
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
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诉状》
等法律文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以下简称“贵阳农商行”)

    被告: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贵州分
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望时代;楼明;吴飞华;张晓萍
       立案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开庭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
       案号:(2021)黔 0111 民初 14454 号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理由
       1、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12 日,贵阳农商行与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
 同》(编号: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综字 03006 号)。
       此后,贵阳农商行与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分别签订了 4 份《商业汇票银行承
 兑协议》,贵阳农商行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垫款分别支付了票面金额 50%的保证
 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编号                     汇票金额

 1      2021 年 4 月 14 日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1 年银承字 04003 号         9,619

 2      2021 年 4 月 26 日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1 年银承字 04004 号         2,100

 3      2021 年 5 月 13 日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1 年银承字 05003 号         2,400

 4      2021 年 5 月 14 日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1 年银承字 05004 号         2,991

                                 合计                                        17,110

       2020 年 3 月 12 日,广厦控股、广厦建设、东望时代、楼明、吴飞华及张晓
 萍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期间,债务人与债权人基于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前述
 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出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或其他原因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合同编号                     最高额保证金额

 1       广厦控股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2 号              8,000

 2       东望时代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1 号              6,400

 3       广厦建设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6-1 号            16,000

 4         楼明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6-1 号            16,000

 5        吴飞华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6-3 号            16,000

 6        张晓萍      筑农商(悦秀支行)2020 年最保贷字 03006-4 号            16,000
   根据上述协议,贵阳农商行凭票支付汇票金额后,形成了贵阳农商行对广厦
建设贵州分公司的垫款,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应于欠款发生之日及时向贵阳农商
行归还,截至贵阳农商行出具《民事起诉状》之日,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尚未归
还上述垫款。扣除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交存于贵阳农商行的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80,125,454.34 元,被告应向贵阳农商行支付的垫款本金共计为 79,854,545.66
元。由于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未及时清偿上述相关款项,贵阳农商行向贵阳市花
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事起诉状》,贵阳农商行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广厦建设、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向贵阳农商行偿还垫款本金
79,854,545.66 元、罚息 1,589,394.33 元,暂计人民币 81,443,939.99 元(暂
算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综合授信合同》《商业
汇票银行承兑协议》约定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
   (2)请求判令广厦建设、广厦建设贵州分公司向贵阳农商行支付为实现本案
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50,000 元;
   (3)请求判令广厦控股、东望时代、楼明、吴飞华、张晓萍对上述(1)(2)
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请求判令本案的案例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承
担。
   3、涉诉金额
   根据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期间,在人民币 6,4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务人与债权人
基于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因此,本案中公司的涉诉金额为 6,400 万元(不含
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项、诉讼费用等)。
   二、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的议案》,授权公司在 35,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广厦建设的融资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19-2020 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广厦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 亿元;法定代表人:杜忠潭;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
江北路 24 号二楼;成立时间:1994 年 11 月 08 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一级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499,680.73                       1,485,551.71

  负债总额                           766,334.36                      750,222.35

   净资产                            733,346.37                      735,329.36

    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94,380.72                         841,862.70

   净利润                             8,597.93                            2,987.97

    (三)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1,161,1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8%,为本公司
第二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
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
    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
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
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
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
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五、截至公告日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115,772.14 万
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4.66%。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
额 80,672.14 万元(根据现有资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