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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2-06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地位: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2,000 万元(不含利息、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需支付的款
项、诉讼费用等)
     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厦建设、上诉人”)的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
及其实际控制人均已向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时代、
公司、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
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
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
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
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
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
护公司利益。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被上诉人”)与广厦建设的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进行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
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临 2022-036)。
    广厦建设在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2)浙 0602 民
初 753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厦建设上诉请求
为: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事实和理由:绍兴银行与广厦建设分别签订了三
份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700 万元、600 万元、700 万元),本案应分案处理,
一案一诉,不得合并起诉。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立案受理,并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判决,公司于近日收到《民事判决书》(2022)浙 06 民
终 1893 号,现将判决书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二、诉讼判决情况
   根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浙 06 民终
1893 号,重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在二审均未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新的证据,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
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与上诉人所签三份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当事人主体均
为同一,被上诉人一并起诉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上诉人相关上诉理由
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43,666 元,由上诉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相关当事人意见
   经了解,广厦建设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处理方案。
   公司在收到上述裁判文书后,再次要求广厦建设尽快与绍兴银行达成债务处
理方案,避免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产生影响;同时,也正在与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就上述案件进行沟通,积极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利益。
   四、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于同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
浙 06 民终 1893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东望时代、广厦建设因与绍兴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
提起上诉。但在审理过程中,东望时代在收到人民法院缴纳二审受理费通知书后,
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费用,应当按照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其以原审被告身份
继续参加二审诉讼。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如东望
时代因担保问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其承担。
    2、公司可能承担资产扣划等其他担保责任,最终影响金额以届时实际承担
担保责任的金额为准(如有)。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广厦控股的纾困进度及相关承
诺的履行情况,若前述事项不及预期,公司一方面将综合律师、会计师意见对存
量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这将对公司相关报告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
时通过执行反担保措施等方式维护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逾期及涉诉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11.88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5.5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90%。
目前逾期及涉诉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为 108,772.14 万元(含本次,根据现有资
料估算的风险敞口,不代表最终确定金额)。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