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联营公司分红预案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6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联营公司分红预案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联营公司分红预案及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基于《章程》和现有情况拟向股
东进行分红预案中的部分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权益。
2、公司已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车位资产进行了评估
工作,车位的作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拟与联营公司签订协议中的主要条款,保障了公司的利益,有利于
后续分红实物的确权。
4、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联营公
司分红预案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高才 ___________________
武 鑫 ___________________
刘俐君 __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