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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望时代: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28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精神及有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提供的 2022 年度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
控股”)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进行了审核,在其基础上,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降低公司逾期及涉诉担保的金额和比例,公司为原控股股东广
厦控股代偿相关债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金占用的情形已解除,
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往来。
上述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通过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查阅本期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9.34 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31.93%。公
司 2022-2023 年的担保额度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2、我们要求公司应继续逐步降低对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及时关
注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避免或有风险。
    3、针对已逾期的担保,我们要求各方尽快予以处理,杜绝因相关问题出现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高才__________________




武 鑫__________________




刘俐君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