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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旅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6-11-25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16-051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有待

于本协议的签署方另行商议和约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因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协议对于公司当期及未

来业绩的影响,尚需依据公司对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具体交易结果确

定。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为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加快优质旅游资源的整合,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的原则,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坤旅游”)、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合物业”)及黄山

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黟公司”)在黄山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

议》,就京黟公司运营或拥有的宏村景区、南屏景区、奇墅中坤国际大酒店、中

城山庄和宏村阿菊等项目(以下合称“宏村项目”)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5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路 6 号(恰瓦格街道办事处旁)

法定代表人:赵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754585172X

经营范围:旅游景点经营服务、旅游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8 日

    中坤旅游目前持有京黟公司 86.4%的股权,中坤旅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路 6 号(恰瓦格街道办事处旁)

法定代表人:赵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686468141J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 日

    玉合物业目前持有京黟公司 13.6%的股权,玉合物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5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县城东岳山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31517435819

    经营范围:旅游业、旅游景点开发经营,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旅游文物

    保护,住宿、餐饮、娱乐、健身、桑拿、汽车出租服务,副食品、日用百货、

    卷烟、旅游工艺品零售,歌舞杂技、特技表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6 日

        京黟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

    丙方: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丁方: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合称“各方”)

    (一)合作原则及目标

    各方基于对未来旅游发展趋势、发展前景的共同认识,本着平等共赢的原则

开展合作。通过本次合作,各方拟借助乙方、丙方及丁方的古村落旅游品牌和管

理经验,结合甲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共同打造新的旅游平台,促

进宏村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吸引更多的旅游资源和金融资源,从而为各方取得互

利共赢。

    (二)合作形式

    各方同意积极推进和落实如下合作事宜(“股权合作”):

    1、乙方、丙方及丁方均同意引入甲方作为丁方的股东,股权合作的具体方

式和内容由各方依照市场化原则再行协商确定。


                                   3/5
    2、股权合作的宏村项目范围为丁方运营或拥有的宏村景区、南屏景区、奇

墅中坤国际大酒店、中城山庄和宏村阿菊等项目。

    3、甲方协助丁方引入其他旅游行业战略和资源合作方的少数股权投资,积

极促成旅游行业资源的整合及协同发展。

    4、股权合作后,甲方协助丁方按照现代企业治理模式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

    5、后续根据丁方的发展情况,各方共同制定丁方的发展计划,共同发挥各

自优势和资源,推动宏村项目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尽快协商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股权合作事宜

的推进,并建立工作磋商机制。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尽快委派相关中介机构进驻丁方开展法律、财务

及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以充分及全面了解丁方的业务、资产及运营等方面的

情况。

    3、各方本着市场化原则,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合作事宜的细节及

相关股权合作协议的条款与条件进行友好及诚意磋商,尽快达成具体合作协议。

    4、各方在股权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详细资料,对其

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履行保密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宏村项目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徽州古村落的代表,是徽文化的世界级旅游名

片。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走下山、走出去”的外延扩张战略,有助于推进

优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升级、旅游品牌提升及核心竞争力强化,并对推动

黄山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落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发展战略,

具有重要意义。

    因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协议对于公司当期及未来业

绩的影响,尚需依据公司对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具体交易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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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仅代表各方交易意愿,不构

成各方之间就股权合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并且,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合作

事宜包括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计划和合作时间表等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将由各方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且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必要的决策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与中坤旅游、玉合物业及京黟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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