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黄山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孙峻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 案;关于聘任汤石男先生、丁维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并在公司内部对上述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基于专 业能力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聘任结 果。 独立董事签字: 高舜礼 陈俊 郭永清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