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基于上述理由,我 们同意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 高舜礼 陈 俊 郭永清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