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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旅游:黄山旅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高舜礼先生、

吴吉林先生、丁重阳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2022 年 3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2022 年 4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关于收购黄山蓝城持

有的云际置业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第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 8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2 年 10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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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

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

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执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

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通过直接接触

以及调查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表示认可,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编制的 2022 年度内

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同时对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真核查,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

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

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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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控

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进行了有

效控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发展

战略的稳步实施,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

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相应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高舜礼、吴吉林、丁重阳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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