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26
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
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 ,依 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发布 <关 于在上市公 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 》及其
他相关规定 ,我 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
一、关于修 订 《公 司章程 》 的议案
我们认为 ,公 司本次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符合相
关法律 、法规及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 合公 司实际情况 ,未 损
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 司章程修 改,并 同意公 司董事会
将修 订后的 《公 司章程 》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⒛14年 度补充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该 关联交易事项是公 司拓展农产 品供应链业务的需
要 ,并 根据市场公 允价格开展交易。公 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 了
自愿平等 、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 易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公 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 下无正文 )
公 司独立董事签字 :
2014∠ F11 /日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