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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象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3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1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且确认送达,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
名,实到八名,廖世泽董事因公事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邓启东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2015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5-023号《关于2015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的
公告》。
    六、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
355,420,276.81元,合并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283,500,244.94元,2014年年初
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733,792,230.23元,2014 年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1,021,698,224.53元;2014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57,067,620.73元,2014年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5,661,867.15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并结合2014年度实际情
况,公司拟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说明,认为:
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进行现
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
则和具体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九、关于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90万元人民币。
    十、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5-024号《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静勤女士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5-025号《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
    十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5-026号《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
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5-027号《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八、九、十一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第一、二、五、六、七、八、十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