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6 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4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厦门象 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30号) 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6,410,256股,发行价格为9.75元/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0万元,扣除发 行 费 用 4,527.50 万 元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67,472.50万元。截至2014年11月5日止,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本 公司在工商银行厦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4100023029200008817、在建 设银行厦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35101566001052511874、在兴业银行厦 门象屿支行开立账号为129260100100193379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 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4)第350ZA02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1月17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67,472.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余额均为0元。经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办理了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 1 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1月15日经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11月起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年末余额 工商银行厦门象 募集资金 4100023029200008817 378,719,996.10 0 屿支行(注 1) 专户 建设银行厦门象 募集资金 35101566001052511874 1,000,000,000.00 0 屿支行(注 2) 专户 兴业银行厦门象 募集资金 129260100100193379 300,000,000.00 0 屿支行(注 3) 专户 合 计 1,678,719,996.10 0 注1:该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了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2 用 3,994,995.46 元。该专户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以及支付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注2:该专户用于本公司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该专户用于本公司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臵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臵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5年4月2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之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 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4 附件: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 单位: 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472.50 167,47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167,472.50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2) 态日期 (3)=(2)-(1) (4)=(2)/(1) 化 依安粮食仓储 2014 年 10 月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0 100 4,950.64 不适用 否 物流中心项目 31 日 粮食种植合作 2014 年第四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100 13,863.43 不适用 否 与服务项目 季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2,000.00 42,000.00 42,000.00 37,472.50 37,472.50 -4,527.5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72,000.00 172,000.00 172,000.00 167,472.50 167,472.50 -4,527.50 — — — — — (1)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象屿农产”)增资不超过 100,000 万元、象屿农产其他股东同比增资不超过 25,000 万元,用于依安粮食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本项目通过象屿农产收购依安县鹏屿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鹏屿商贸”)100% 股权实现。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4)第 1037 号)对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标的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127,600 万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因此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募集 资金 10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鹏屿商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4,950.64 万元,根据本公司与象屿农产少数股 东穆海鹏、穆明倩及其父母穆天学、付立敏(以下简称“穆氏家族”)签署的一揽子合作协议,在象屿农产 完成对鹏屿商贸股权收购的过渡期内,除了鹏屿商贸因承接 2013-2014 年度临储承贷资质而从事 2013-2014 年度玉米、大豆临储业务外,其他主要业务及相关渠道已注入象屿农产。本项目系通过象屿农产收购鹏屿商 贸股权,承接穆氏家族位于依安的粮食供应链业务核心资产,借以打造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开展粮食供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应链的综合业务,因此,鹏屿商贸净利润并不能完整反映本项目的效益。为了更好地理解本项目产生的效益, 建议以象屿农产的盈利情况作为参考,2014 年度象屿农产合并净利润为 26,606.52 万元(含粮食种植合作与 服务项目收益)。 (2)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象屿农产增资不超过 30,000 万元、象屿农产其他股 东同比增资不超过 7,500 万元,用于象屿农产开展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象 屿农产累计投入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资金 113,384.17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总投资为 73,300.00 万元,募 集资金 30,000 万元已全部投入。象屿农产 2014 年累计确认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收益 21,444.67 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 73,300.00 万元对应的收益为 13,863.43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计划募集资金 172,000 万元,其中 4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 4,527.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472.50 万元,因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37,472.50 万元,较承诺投资金额少 4,527.5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将 2014 年募 集资金中 37,472.5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总投资 127,6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100,000.00 万元,本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 94,800.00 万元,募集资金臵换金额为 94,800.00 万元;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总投资 73,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30,000.00 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73,300.00 万元,募集 资金臵换金额为 30,000.00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 350ZA2225 号” 《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截至 2014 年 11 月 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2014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臵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 94,800.00 万元臵换预先投入依安粮食仓储物流中心项 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臵换预先投入粮食种植合作与服务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臵换的意见。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臵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